方案》提出,2018年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715户(秦州区740户,麦积区949户,秦安县3677户,甘谷县1049户,武山县1139户,清水县366户,张家川县79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50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792户,其他农户4173户;2019年实施剩余的四类重点对象3360户危房改造任务(具体实施改造户数以2019年省上下达的年度计划为准);2020年全面收尾。以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三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适当支持其他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方案》提出,改造以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统建、房屋置换四种方式进行。严格落实住房面积,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对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方案》提出,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三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2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2万元。秦州区、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