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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耕地撂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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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3/18 10:13:20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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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现将严禁耕地撂荒,加强我区粮食生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撂荒耕地。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
  三、按照《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一般耕地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用于粮食生产,严禁撂荒。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种植目标作物。
  四、广大农户要深刻认识到耕地撂荒问题的严重性,并相互告知,积极开展耕地复耕工作。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来源:秦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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