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天水市关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事宜公告

  • 旧日巴黎﹏
楼主回复
  • 阅读:8043
  • 回复:0
  • 发表于:2023/4/20 8:47:43
  • 来自:甘肃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天水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关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事宜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接收工作,更好服务广大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档案转递方式

各高校和档案托管机构,须使用专用封签将档案密封后,并加盖档案密封专用章,通过中国邮政EMS或机要通道寄送档案,其他方式概不接收。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二、档案袋封面信息

学生档案袋封面标注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生源地和户籍地所属县区等,务必附“档案目录清单”。档案丢失或材料缺失均责任自负。

三、邮寄地址

按照生源归属地管理办法,档案寄往生源地或户籍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档案接收机构名单见附表。

四、有关查询

学生毕业后3个月内,及时联系高校,了解档案寄出时间及接收单位、地址、电话、EMS运单号;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已经寄达,防止档案丢失。

附表:《天水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表》


天水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9日


来源: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审|莫晓燕 责任编辑|辛智翔编 辑|许雅欣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