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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甘肃3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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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7/19 14: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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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试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的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

招聘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历年确定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规范称谓填报。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1.《岗位列表》中未限制户籍的,所有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限制户籍的以《岗位列表》为准(户籍迁入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前)。

2.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1届、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3.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庆阳市统一考试录取到定向(服务)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转正但未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应聘人员应坚持诚信报名,在报考时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按照项目人员招募安置政策定向服务或安置)。

4.面向社会的招聘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应聘人员均可报考。

5.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名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四)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得聘用。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https://qy.gsdj.gov.cn/)、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qingyang.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庆阳)”,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社局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本次招聘,凡是通过报名审查、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向庆阳市人社局(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三号集中办公区1311室)提交申请,市人社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两科考试连续进行,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地点设在西峰区,具体考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3.笔试类型。笔试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范围以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其中,管理岗位不足3∶1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达不到3∶1的,按紧缺专业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可参加笔试。

5.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6.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7.成绩公布。10月上旬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社局负责通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3∶1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庆阳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见《岗位列表》。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未按政策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所有招聘岗位均须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聘计划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但不得低于2∶1,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应试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确定后通知。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计算并公布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考察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招聘计划不低于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从本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等额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及政治业务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在职人员的,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测评和谈话正面评价在60%以上,人事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考察不合格无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可按招聘计划等额递补一次。

(八)体检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医院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确定后通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试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环节需要递补时采取等额方式进行且只递补一次。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以党委(组)文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审核合格人员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调动)手续。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试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应试(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必要时通过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试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委机要和保密局:0934-8213253

市政协办公室:0934-8272356

市总工会:0934-8213704

市残联:0934-8615446

市政府办公室:0934-8855315

市文旅局:0934-8886380

市卫健委:0934-8855017

市市场监管局:0934-8210086

市林草局:0934-8213849

市住建局:0934-8687880

市水务局:0934-8212539

市水保局:0934-8212304

市应急管理局:0934-8235116

市气象局:0934-8212956

市交通运输局:0934-8686216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4511

环县人社局:0934-442370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4-823760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4-8615069

市委组织部:0934-8219300

市人社局(市招聘办):0934-8687383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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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3.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

4.专业目录.rar

5.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中 共 庆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2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4号)、《关于印发<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2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28号)文件和全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现将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称。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条件为18周岁(2005年7月18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或35周岁(1992年7月18日或1987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部分研究生和项目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要求是本县户籍或生源地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7月18日)将户籍迁入本县。
7.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段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在市内外已就业,如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2023年7月22日)与就业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含“支企”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10.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平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liang.gov.cn/)、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3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名参加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东侧仁爱路37号)提交申请;报名参加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人员到本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查、修改。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本次笔试统一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考生应根据招考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参加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0月中旬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户籍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像录音,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打分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若无特殊情况影响,面试最迟于11月底结束。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
1.体检。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达不到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查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招聘结果备案
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审批聘用
对备案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应待遇。
三、注意事项
1.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等信息的主要网站。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通知、总成绩公布和拟聘人选公示以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本公告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3—8213268
报考条件资格复审及面试咨询电话:
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0933-8237788
中共平凉市委统战部:0933-8237366
平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0933-5962206
平凉市教育局:0933-8226663
平凉市发改委:0933-8213764
平凉市文旅局:0933-8212853
平凉市卫健委:0933-8228351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33-8296338
平凉市住建局:0933-8228178
平凉市水务局:0933-8712602
平凉市招商局:0933-8227276
平凉市民政局:0933-8211159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0933-8212576
平凉市林草局:0933-8213645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933-8239566
平凉市体育局:0933-8213878
平凉市工业园区:0933-8596015
崆峒区人社局:0933-8352180
华亭市人社局:0933-7722713
灵台县人社局: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0933-6102326
庄浪县人社局:0933-6610308 
静宁县人社局:0933-2536953
业务联系电话:
平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33-8211433
平凉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0933-8235750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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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报考指南.doc

平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甘肃省白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白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7名,其中:市直17名、会宁县92名、靖远县98名、景泰县33名、白银区22名、平川区2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白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5.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户籍生源。白银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含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不限户籍和生源,各县区事业单位和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须为白银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白银市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要求。大学专科、本科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考。
3.对象范围。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置高校毕业生、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市(县、区)项目人员、退役军人专项等四类招聘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凡符合户籍生源、学历专业、年龄资格等要求的应往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市(县、区)项目人员: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市(县、区)项目人员”的岗位,只面向白银市服务期满未纳入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类基层服务项目及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各类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报考条件为: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对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和项目服务类别等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岗位列表》中所要求的条件报考;
(3)各类未入编项目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专项招聘岗位,市直专项招聘岗位各县区各类未入编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退役军人专项:为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本次招聘单列1个小学教师岗位(会宁县红军小学道德与法治),专项招聘退役后安置在白银市自主就业且符合教师入职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具体报考条件见《岗位列表》,相关事宜由白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三)其他要求
1.《岗位列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
2.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齐全,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在住培合格证书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的情况下,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鼓励具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残疾基层项目人员积极报考相应岗位,聘用后招聘单位按规定享受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三、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链接版块的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baiyin.gov.cn/bmzq/bysrlzyhshbzj/tzgg/index.html)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白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参加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至7月26日(星期三)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市州)”,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市、县(区)人社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7月27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大楼901办公室(地址:白银区兰包路679号)提交申请,统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不同类型的招聘岗位使用不同的笔试试题,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考试类别。

特别提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考试当日,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标明的白银市考区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交通路线,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开考比例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1:2。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开考比例放宽至1:2。
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分数及以上者,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最低分数控制线为白银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人员平均分。
(五)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公布
10月上旬,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须面试岗位按照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要求面试岗位按照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户口簿等其他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自愿放弃的人员均不退还报名费,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白银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人员平均分及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岗位要求须面试的,在面试前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参加面试。
(一)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及履职要求组织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相关要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一)不要求参加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排名为先。如该科目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二)参加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三)面试当日内通过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条件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进行通知。
(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对于残疾考生,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
(五)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相关考察材料装入考生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名单,提请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批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其基层服务年限依据有关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本次招聘岗位中设置有服务年限的,要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后必须保证最低服务年限。
十二、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由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电话:0943-8224528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对存在恶意报名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八)本公告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三、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咨询相关报考政策,请拨打以下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4489
会宁县人社局:0943-3229890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8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90798
白银区人社局:0943-8546191
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6690
(二)技术支持。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需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技术咨询:4000010370
联系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三)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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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白银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
附件3:报考指南.doc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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