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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天水市供热有限公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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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8/12 9:41:08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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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热用户:

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3〕34号)规定,2023年8月1日起将秦州、麦积两区供热期限调整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供暖周期由原来的4个月调整为4.5个月。为感谢热用户长期以来对城市供热的支持和理解,现推出提前缴费优惠活动,凡在8月15日—10月31日全额缴纳2023—2024年度采暖费的居民热用户可享受不同程度优惠。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优惠范围

天水市供热有限公司供热区域内所有居民热用户

二、收费标准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城区供热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天发改价格〔2023〕225号)文件精神,居民住宅仍按5.3元/平方米每月执行,一个采暖期为23.85元/平方米

三、优惠缴费时间和优惠办法

1、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对一次性全额缴费的居民热用户优惠3%;

2、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对一次性全额缴费的居民热用户优惠2%。

(注:有历年欠费的居民热用户须缴清欠费后方可享受,报停用户不享受优惠。)

四、缴费方式

1、微信公众号缴费


2、大厅缴费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现金等方式

五、缴费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休息)

六、报停、恢复用热时间

热用户申请停止或恢复用热的,应当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停止或恢复用热的申请。未按时限办理手续的,视为正常用热,需缴纳全额费用。

七、缴费地址及电话

1、天水市供热有限公司一楼收费大厅(城区交警大队向东50米)

话:0938-8212241

2、麦积收费大厅(三马路原天水焦化厂办公楼一楼)

话:0938-2625555


来源:天水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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